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0-05-15 来源: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人才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战略资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高水平建设健康平湖的重要支撑。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嘉政办发〔2018〕51 号)《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深化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平委办发〔2019〕54 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