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疫情防控 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
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平湖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3月21日15时起,全市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由I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
省、市专家组认为,涉及“3·13”疫情的病例溯源清楚,传播链明确,均来自同一来源。经过8轮大规模核酸筛查,同时全面开展阳性感染者、密接、次密接人员的排查以及隔离管控。本轮疫情社会面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我市已实现社会面清零。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省、市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疫情防控“七大机制”和“五快”循环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重点区域场所和人员管控,特别是集中隔离点的规范化管理。加强“三区”管理和服务,按要求做好全员核酸筛查。同时,加强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尤其是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来平人员的管理,守牢外防输入防线,持续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