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金华,副主任蔡国平、柯卫明、金玉珍、富国权、陈伟,副市长莫放路出席会议。
该条例是全国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促进该条例实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前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分七个组,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分别赴各镇街道开展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主动担当作为,深入实施该条例,坚持“整体智治、系统推进”理念,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主要目标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吴金华充分肯定了全市贯彻实施该条例的相关工作,就下一步工作,他指出,要强化思想基础,充分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条例贯彻实施是践行“两个先行”的有力举措、建设“法治平湖”的重要保障、回应民生关切的现实需要,本着执法为民、造福于民的理念推动改革走深走实;要聚焦短板发力,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的针对性、全面性,以一体化跟进抓落实,构建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以精准化破难抓进度,精准结合执法检查发现的各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整改,系统化统筹抓队伍,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要精心组织实施,深化拓展条例执法检查的主动性、实效性,各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贯彻落实条例涵盖面广,也是一项常态化工作,要注重工作协同,坚持在检查中改进问题,在改进中完善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加强信息宣传,有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同时要善于总结工作亮点、提炼做法经验,演绎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下的平湖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