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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物流业迎来新政红利
发布时间:2019-11-25    来源:中国平湖

  作为平湖经济发展的强劲增长极和环杭州湾大湾区的重要板块,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可以说是平湖“两海”优势的一个缩影,不仅与上海陆上接壤,并且拥有浙北地区唯一可建5万吨码头的深水良港,拥有海河联运的独特优势。眼下,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正在下大力气促进独山港集装箱运输发展,以提升独山港的活力与竞争力。

  日前,我市出台《加快独山港集装箱运输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多个方面鼓励推动外海集装箱运输规模化发展,促进平湖市国际物流业转型升级。“新的优惠政策是对原有服务业政策当中涉及物流方面的优化与提升,独山港是我市发展临港物流的主平台,而临港物流是生产性服务业当中的重要方面,需要通过政策引导把这块做大做强。”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顾叶娟说。

  独山港区拥有13公里海岸线,可以建设43个3至5万吨级的深水良港,并于今年7月1日开辟了我市首条外贸集装箱中转航线,这也意味着今后一个个集装箱将从这里驶向全世界。“经过多年发展,独山港口岸各类配套设施日益完善,配套政策的出台能让更多企业受益。”顾叶娟说。

  《意见》中的奖励对象为平湖市外海集装箱码头企业、货代企业和外贸生产性企业。在大力推动外海集装箱码头发展方面,《意见》明确,将对年营业收入(以纳税申报营业收入为准)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平湖市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外海码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评定为3A级、4A级、5A级的平湖市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外海码头企业,将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平湖市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外海码头企业,按照集装箱吞吐量较上年增加部分,连续三年给予企业每标箱10元的补助。

  外海集装箱码头企业和货代企业既是临港物流发展中的重要主体,也是我市外贸生产性企业的重要服务商。它们在积极发展自身的同时,也为我市的制造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独山港区货代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的状况,《意见》明确鼓励货代企业来平湖注册、揽货。

  对市外新注册在独山港物流园区且不占用土地、岸线资源的货代企业,三年内根据企业综合贡献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对年营业收入(以纳税申报营业收入为准)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平湖市货代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评定为3A级、4A级、5A级的平湖市货代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与此同时,还将对组织外贸集装箱重箱在独山港出口的平湖市货代企业,给予每标箱10元的奖励。此外,集装箱重箱在独山港出口的平湖市外贸生产性企业,也将给予每标箱15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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